開曼群島位於牙買加西北方268公里,邁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三個主要島嶼組成。首都及主要商業中心均位於佐治城(George Town)。
金融服務業和旅遊業是主要經濟收入。主要生產建材、與旅遊業相關的輕工產品和加工食品。開曼群島現已成為紐約、倫敦、東京、香港之後的世界第5大金融中心。主要定位為”投資控股”公司。因其可以在美國那斯達克,香港創業版,新加坡證券交易市場掛牌買賣。所以多被使用來作控股公司,以統籌企業名下多數資產。又因其為續費用較高,所以一般規劃會在計劃上市前再行設立,並購入資產,以方便會計師審核,並節省支出。
開曼的法律體系是參照英國普通法體系設立。開曼群島完全沒有稅收,無論是對個人、公司還是信託行業都不征任何稅。所以開曼群島被稱為一個真正的稅務避風港。開曼群島在1978年獲得一個皇家法令,法令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的繳稅義務,目前這個法令繼續有效。 *設立開曼公司須換交所有股東/董事/公司職員/法人代表/最終受益人之防洗錢資料至歸檔開曼註冊代理人,如客戶符合PEP監管對象,公司將會被政府及註冊代理人列入監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