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商標 高平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高平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7 Dec 2017

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AEOI~~台版肥咖 ?


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台版肥咖?


  面對國際日益提升的資訊透明標準及避免列入非合作租稅管轄區名單,政府已於2017年6月增訂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及第46條之1有關國際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協議相關條文,為未來採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AEOI)及其它資訊交換機制的法源依據。為此財政部已先後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及「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二草案。

  依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我國預計於2019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最快將於2020年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CRS是一套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及申報的標準,可以說是全球版的「肥咖條款」,一旦發現有簽訂協議之國家的人民在當地開立金融帳戶,就須回報資料給該人民國家。依據草案我國金融機構須進行盡職審查時程如下:

  金融機構經盡職審查程序辨識為應申報帳戶者,如帳戶所有人為應申報國居住者或一位以上應申報國居住者控制之消極非金融機構實體(非如一般公司被動所得小於總所得之50%,且用於產生被動所得所持有之資產小於資產總額的50%),應於每年5月底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上一曆年度應申報帳戶之帳戶資訊、餘額、價值及帳戶收入類別等規定資訊。基本上最受直接立即影響的是非居民之金融帳戶,而非我國人民


  而「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草案規定我國與他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範圍、執行及審查等規範。目前我國僅針對已簽署並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國家有規避稅負嫌疑的情況下就個案請求交換資訊,未來與各國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之協議,將以目前已與我國簽有租稅協定之32個國家中「已承諾實施按CRS自動交換」之國家優先進行,並同時推動與未簽屬租稅協定國洽商全面性租稅協定或稅務資訊交換協定,逐步完備我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及反避稅規範。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