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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Oct 2019

網拍課徵營業稅 三種形態

2019-10-11 02:57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表示,網路拍賣成本低、容易經營,但根據經營目的、營業額不同,可能會有三種不同的課稅形態,包括應設稅籍、免設稅籍等,若只是轉手不實用的二手物品,甚至可以免課營業稅。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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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現在網拍經營成本低廉,個人很容易就能透過網拍將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透過拍賣網站出售,但是卻擔心是否會被課徵營業稅。

官員指出,其實包括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不合用或不合意的全新商品、或是他人贈送但不實用的物品,這三類商品拿到網拍平台去拍賣,都可以從寬認定,並非屬於營業稅的課稅範圍。

依據《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及《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辦理營業登記作業說明》規定,官員指出,只有當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採取進貨、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拍賣賺取利潤者,才可能面臨營業稅的問題。

官員表示,針對應課營業稅的網拍業者,就要回歸到一般稅籍登記的認定標準,銷售貨物每月銷售額未超過8萬元,可以暫免辦理稅籍登記,但還是要將網路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於隔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至於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的營業人,官員指出,就有義務到住所或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由國稅局按季開徵營業稅,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前發單,稅額是銷售額按1%稅率計算。

若是網拍經營有成,月營業額達到20萬元以上,官員表示,國稅局會要求這類營業人使用發票,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每期營業額依5%稅率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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