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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eb 2021

自住宅享優稅 兩要點一限制

2021-02-01 04:0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計畫被打亂,台北市稅捐處近期就接獲民眾詢問,因為疫情無法返台,導致出境逾兩年,戶籍遭強制遷出,擔心地價稅沒辦法再適用自住稅率。對此稅捐處表示,只要配偶、直系親屬趕緊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並在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自住優稅權益不受影響。

 

稅捐處表示,地價稅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來課徵,主要有兩要件一限制。第一個要件是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當地辦理戶籍登記;第二個要件是必須自住,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此外,也有一定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由於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採累進方式課徵,但若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只有千分之2,採自住稅率可省稅省很大,一般民眾常會申請適用自住稅率以達節稅效果。

不過,若戶籍遷出、無人設籍時,就不符合自住要件,將從次年起恢復一般稅率,不少台商因疫情變化,無法依計畫入境台灣,擔心地價稅自住稅率適用受到影響。

稅捐處指出,設籍不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為限,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也可按稅率千分之2課徵,但記得要重新申請,而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為每年的9月22日,只要在這之前申請核准,即可適用。

舉例而言,甲君在台北市土地原核准依自用住宅稅率課徵2021年地價稅額為4,000元,但由於甲君困在國外,原有戶籍因出境超過兩年,在2021年1月30日遭強制遷出,導致不符自住要件,從下個年度也就是2022年起,將恢復一般稅率計稅,稅額將增加到2萬元。

此時甲君可請父親趕緊遷入戶籍,並在2022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則2022年也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捐處提醒,民眾土地若符合自住要件,務必記得在期限前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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