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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員工中秋禮盒 不能抵營業稅
29 Aug 2022

送員工中秋禮盒 不能抵營業稅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8.27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秋節即將來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部分公司會在節慶贈送禮盒給客戶或員工,但是該筆禮品屬於餽贈性質支出,其進貨收據或發票屬於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目的,不能扣抵銷貨營業稅額。我國營業稅屬於內地消費稅性質,也就是針對境內銷售的最終買受人課徵。如果我國店家進貨再銷貨,其貨物本身營業稅負等於消費稅型態,將轉嫁給最後的消費者。一般來說,企業在計算營業稅額時,可依照進貨收據折抵店家銷售端的營業稅負,也就是「進銷互抵」,僅就互抵後餘額報繳營業稅。但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如果企業一開始就將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供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除了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外,其他類型並非銷售或捐贈政府行為,不能折抵營業稅。官員表示,企業購買物品若已確定是員工抽獎或酬勞物品,企業等於是最終端的「消費者」,後續贈送給員工的行為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也不算銷售貨物,因此無法折抵。由於我國營業稅是「屬地原則」,即針對台灣境內的銷售勞務或是貨物的行為課稅。官員表示,能否折抵營業稅關鍵在於統一發票,如果是非銷售則免開發票且無法折抵。舉例而言,A公司在今年8月購入100個中秋禮盒送給員工,取得銷售額8萬元的統一發票,按照營業稅率5%計算,進貨的營業稅額為4千元,但因為送給員工的行為非屬銷售,自然不會開立銷售發票,因此A公司在申報營業稅時,該筆禮盒的4千元進貨營業稅額無法扣抵。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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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最低稅負 擬提高至15%
22 Aug 2022

企業最低稅負 擬提高至15%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8.22財政部擬訂所得稅下會期改革項目,設定企業最低稅負制及租金扣除額為兩大主軸。圖/本報資料照片財政部所得稅下會期改革將以企業最低稅負制與租金扣除額等兩大主軸,其中,企業最低稅負制徵收率擬從12%提高至15%,有望2024年上路。至於綜所稅個人扣除額改革,租金扣除額12萬元決改列特扣額,且設排富條款,至於其他項目尚未有共識。為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即將上路,財政部擬將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徵收率從12%適度提高到15%,以接軌全球最低稅負制(15%),原先一度考慮設置課稅門檻,惟考量近年營所稅過度集中於前幾大企業如台積電,加上稽徵行政成本等,將不設門檻,所有台企一體適用。而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徵收率範圍為12~15%,目前為12%,行政院可視經濟環境調高,等於免經立院修法即可施行。此外,財政部正緊鑼密鼓討論本屆立委對所得稅法第17條(各類扣除額與免稅額)共37個提案,其中涉及長照特扣額有4案、提高幼兒學前特扣額有14案、提高租金列扣額或改列特扣額有5案,其他則為藝文支出、資訊科技等各種新興扣除額草案。官員指出,目前以租金扣除額改列特扣額,並明訂排富條款較有共識,額度以現行租金列舉額度12萬元為基準。稅損方面,考慮潛在租屋族加入申報因素,稅損至少20億元,若立委修法加碼,稅損將擴大到50億元以上,財政部也會設定稅損「停損點」。依財政部近年綜所稅申報統計專冊顯示,我國綜所稅稅基(課稅金額占所得總額比例)從2016年的38%下滑到2018年的24%,2019年因稅基擴大而回升到29%,2020年更回歸30%以上,相對前兩年較穩定。官員認為,現行稅基仍相當脆弱,考慮未來通膨、景氣等因素,維護稅基仍是一大關鍵,扣除額改革可能「有增有減」,但顧慮稅收衡平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據悉,財政部內部對扣除額改革未有共識,原先立院財委會設定8月底為檢討期限,財政部日前發函立院並取得無限期延後許可,估計將討論到10月後,依時程推估,最快要明年才能啟動扣除額修法。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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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稅單不服!線上+紙本補件可提起訴願
8 Aug 2022

對稅單不服!線上+紙本補件可提起訴願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8.05財政部全球資訊網新增線上聲明訴願功能,供民眾申請使用。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指出,自即日起,財政部全球資訊網新增線上聲明訴願功能,供民眾申請使用,但民眾於線上聲明訴願仍需依法於30日內補送紙本訴願書及相關資料,否則將收到「訴願不受理」決定書。我國為強化稅務線上申辦功能,落實無紙化政策,財政部推出線上訴願新功能,但該功能僅限於就行政處分表示不服,實際的佐證資料等,民眾仍要在線上聲明訴願隔日起算30日內補送紙本訴願書(訴願書上需簽名或蓋章,如有委任代理人並需檢附委任書正本),並依訴願法第56條規定附原行政處分書影本等資料,否則訴願案件將會因屆期未補送,而受「訴願不受理」決定。財政部指出,無紙化是便民的一環,該部基於便民考量新增線上聲明訴願功能,惟因訴願為要式行為,訴願書仍為訴願法規定須檢附之法定文件,因此民眾還是要補送文件。財政部線上聲明訴願必須是對於該部所屬行政機關,或各縣市政府、直轄市政府處理屬於財政部主管監督範圍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而提起之訴願案。若對非行政處分不服則屬一般陳情案件,民眾還是要向該主管機關陳情。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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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免貨物稅 省兩個工作日
2 Aug 2022

線上申請免貨物稅 省兩個工作日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8.02台企以往採購免稅原料及入廠銷案作業,必須用紙本申請方式。財政部表示,為加速作業並減少稽徵成本,我國自今年7月底開放線上申請,平均每件申請案可節省兩個工作日時程,包含車輛、家電、飲料等產製業者皆受惠。圖/本報資料照片台企以往採購免稅原料及入廠銷案作業,必須用紙本申請方式。財政部表示,為加速作業並減少稽徵成本,我國自今年7月底開放線上申請,平均每件申請案可節省兩個工作日時程,包含車輛、家電、飲料等產製業者皆受惠。不少台灣廠商會採購應課稅貨物,以用來產製另一項應課貨物稅的產品原料,像是進口國外平板玻璃、採購國內橡膠輪胎,以做出休旅車的車窗、車胎。然而,該類情況往往會形成貨物稅重複課稅情況,也就是買原料時已經先被課一次貨物稅,產製出貨品後又再被課一次。為解決重複課徵貨物稅問題,依照我國貨物稅條例第3條等規定,台灣產製業者可向國稅局申辦免課原料貨物稅程序,待取得「貨物稅採購原料免稅核定書」後,即可向海關或供應商辦理進口或採購免稅原料。惟過去皆採紙本作業方式辦理,業者要申請銷案往往要花費約八至十個工作日,時程上相當冗長。官員指出,為加速作業程序及節省申辦時間,同時也落實無紙化政策目標,財政部運用國稅及關務資訊系統介接,建置產製廠商採購免稅原料電子化申辦機制,可將等待的工作天數降為六至八個工作日。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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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vs.贈與 盤點十類財富傳承的眉眉角角
25 Jul 2022

繼承vs.贈與 盤點十類財富傳承的眉眉角角

工商時報 數位編輯 2022.07.23遺贈稅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去(2021)年全台一整年繼承案件為6萬2,850件,而贈與案件為4萬4,666件,兩者都是逐年增加(表一、二)。另今年一至五月全國繼承件數為2萬6,046件,較去年同期小幅增加5%,而贈與件數為2萬3,114件,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10%,贈與熱度相比繼承案件的增幅多(表三)。拋棄繼承 留意遺產稅扣除額地價稅課稅 留意三時間點雙北外四都贈與呈雙位數增幅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指出,由表三又可以看出,台北市因房價高,繼承「等房」的增加比例高達14.6%;反觀贈與案件,除雙北之外,其他四都的增加幅度都是雙位數,另高雄增加21.5%為最多。郎美囡表示,資金潮推升房價及通膨風險,加上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限縮多戶貸款條件,不少薪資有限,買不起房的年輕人,不得不「等房」,等繼承長輩遺留下來的不動產。尤其房地合一稅在2016年1月1日上路後,長輩贈與不動產給子女,若子女不是長期持有,一旦短期賣出,則將面臨高額的稅金,關鍵就在受贈的不動產,「取得成本」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認定。郎美囡指出,由於「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約為「市價」的二至三成,如此一來,長輩生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除了贈與者要繳贈與稅外,受贈者就土地,要負擔「土地增值稅」,就房屋要繳「契稅」,另還有印花稅等相關費用。反觀,若是繼承長輩的不動產,除了財產超過今年新公布的1,333萬元免稅額要繳遺產稅外,若低於1,333萬元就不用繳遺產稅,也不用繳土增稅、契稅,就遺產傳承的角度來看,「繼承」要比「贈與」的財務規劃來的划算。但儘管房地合一所得稅大幅增加出售受贈不動產之稅負,贈與移轉量卻有增無減呢?他們為何寧願多繳「贈與稅」、「土增稅」及「契稅」,也要急於辦過戶呢?十種財富傳承的眉眉角角為了探究原委,《理財周刊》特地採訪兩位資深地政士,就他們長年接觸的案例,為讀者做專業的剖析,讓外界一探「贈與」與「繼承」間,財富傳承的眉眉角角。「誠品」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徐雲振特地為讀者歸類出多種生前急於「贈與」的動機,包括:一:長輩「私心」,想把不動產給其偏愛的子女。徐雲振說,以前都說「多子多孫」,但現今,卻不一定,萬一多位子女本就不和,或是長大後的發展不一,未來財產的分配就容易擺不平。他說,五隻手指頭都有長有短,有些父母「偏心」難免,尤其是前面都生女兒,好不容易才生到兒子,有時就會「寵上天」,他們怕女兒來分產,乾脆在生前先把不動產「過戶(贈與)」給小兒子。二:結婚未生子嗣,配偶癌末,為避免癌逝之一方的兄弟姊妹來爭產,故先做夫妻「贈與」。徐雲振指出,依據《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他說,最近有一對老夫妻找上門,要做「贈與」案,他一看兩人的年紀都很大,且太太說她癌末,此一情況,日後由先生「繼承」是最省錢及省事的作法,但他們不要,經詳細了解後,原來是先生愛太太,早年把房產(市價約二千萬元)登記在太太名下,但太太因時日不多,又怕具有繼承權的兄弟姊妹來分走先生的房子,害先生沒完整的房子可住。另外,他也碰到,有些夫妻無子嗣,父母也都不在了,有些人會先行將不動產移轉給他們較屬意之兄弟姐妹的子女,這又比「遺囑」指定的「遺贈」來的省心,只要繳一些贈與稅,就可避免其他繼承人主張「特留分」的爭議。他也服務過一對父母,育有多名子女,但大多在國外發展,平日也未噓寒問暖,反觀,留在身邊照顧他們的,成就雖不高,但真心照拂,他們就用生前贈與方式,來補償留在他們身邊的子女。三:父母年長又「二婚」,子女有所顧忌,先行移轉不動產。徐雲振指出,現今有不少「二婚」的重組家庭,或是喪偶再婚的情況,若是一方頗具恆產,就易出現「諜對諜」的攻防戰,假設是有錢的父親再娶,則繼母除了可參與遺產分配外,其後面生的小孩也可參與分配。但「一婚」所生的子女,就怕「後媽」或同父異母的兄弟來分產,就有可能要求父親提早「過戶部分財產」給他們,先將部分財產「拿到手」,落袋為安!四:防父母的錢被詐騙集團騙光。徐雲振指出,一位徐老先生原本是極有自信的人,但遇到詐騙集團,除了供兒子家庭居住的忠孝東路四段房子外,大多被騙光,其兒子因老爸跟他們要房屋權狀,才發現「代誌大條了」,急忙找上門,要求「特急件」處理,希望一周內就辦好贈與及過戶,因為不動產價值高,就算繳交數百萬元稅金也沒關係。另外,他也碰到「宗教狂」的父母,一直奉獻、奉獻,其子女深覺不妙,好說歹說,讓這對父母提早移轉部分不動產給子女。五:兄弟姐妹中,有人失聯。徐雲振說,兄弟姐妹中有人失聯,可能是逃兵、欠債,或是到大陸經商不順成「台流」,萬一碰到繼承案,卻聯絡不到,遺產繼承全變成「公同共有」,如此一來,遺產就「看得到、分不到」,為預防「萬一」,有些父母只好在生前辦理贈與,給在身邊的子女。六:不想多繳遺產稅或防債主找上門。徐雲振談到,在其承辦案件中最常碰到的是,很多人名下不動產頗多,但為了少繳遺產稅,很多精明的父母會提早規劃財產傳承,如有些父母在國外有資產,先行將國內不動產贈與給小孩。或者,父母名下資產過多,不知誰會先走,(或父母只剩其一),為防將來要繳很多的遺產稅,便於生前先行規劃,分年贈與、移轉,將可能被課到遺產稅的財產「儘量」減少。另外一種則是父母事業投資失利,為防債主找上門,預先合法進行資產贈與轉移。七:傳宗接代的贈與。徐雲振說,有錢的長輩為鼓勵子女早生或多生小孩,有時會有「獎勵」措施,如生一男孫,媳婦可以給幾百萬元,或是長孫可以先獲得一棟房子之類的,另外,也有父母只生女無生男,跟女婿約定,日後生的第一個男孩從母姓,就先送不動產之類。八:農保變形記。徐雲振表示,有委託人的父母是保農保,都可以領「老農津貼」,但要注意一點,那就是其名下的財產價值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不動產依土地公告現值),就無法繼續領取老農津貼,所以要提前移轉財產給子女。再者,父母有大筆不動產,除農地將來繼承可申請「農地農用證明」,不計入遺產總額的「分母」外,針對會計入遺產總額之不動產,即使要繳贈與稅,仍得先行規劃移轉。九:單身貴族或頂客族的財產去向。徐雲振指出,無嫁娶的單身貴族,晚年痼疾重病,由其兄弟姐妹或姪子、姪女長年陪伴照顧,有些人就先行移轉不動產,給照顧他(或她)最多、最用心的人。另有些未婚者,無子嗣,上無父母,又無兄弟姐妹可繼承,為避免辛苦打拚的不動產因無人繼承,最後歸屬「國庫」,因此,有人在了解到此一情況,為防財產可能「送給國家」,生前就開始思考,未來財產可捐(或遺贈)給哪個公益團體,又或者,一發現罹癌、生病了,就先安排後事,先贈與(或遺贈)給日常生活起居互相照顧的「紅粉知己」或「青衫之交」。又如一些老榮民,在台無婚姻、無子嗣,其不動產先行移轉其屬意之人,有可能是好友、看護及晚年陪伴多年但無婚姻關係之人。十:高齡化社會,防長者失智被騙。有些長者有趨於失智之虞,為防詐騙,子女會在父母意識尚「清楚」時,先辦贈與動作;另有些子女為防手足偷偷過戶,也要求先「預分財產」,如此一來,繳多少贈與稅,都是小事,財產能拿到手,才是重點。徐雲振最後提醒,若生病了才想「贈與」,則要注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視為遺產」的規定,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的贈與,縱使贈與時是不計入贈與總額或免稅之贈與,仍應併入被繼承人死亡後的遺產總額申報,若漏報,將會遭到補稅及罰鍰處分。入袋為安卡實在「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則分享他所承辦的服務,有三個較典型的案例,從中也可以見識到社會的百百態。案例一:「外子」的禮物,先落袋為安。鄭文在說,現年近七十歲的老張是傳統產業的董事長,在台灣經濟起飛時創業,更在台灣錢淹腳目時大發利市,除了本業賺錢,也喜歡買房地產,從廠房、豪宅到工業地都涉獵。有一天突然眉頭深鎖,上門造訪,希望幫他計算一下某間房屋辦理贈與的相關稅費。該戶公寓,市價約1,000萬元,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約305萬元,土地增值稅約40萬元,契稅、印花稅及代書費,合計約45萬元。另外,贈與稅約6.1萬元(即305萬元-244萬元=61萬元,61萬元×10%=6.1萬元)合計約51.1萬元。鄭文在說,基於地政士的本能,好意提醒老張,若透過遺囑或是遺產稅的規劃,未來遺產稅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個案中可以省下這筆51.1萬元費用。詎料,老張表明「這筆錢一定要花,越快越好,先辦再說,否則未來會造成很大的困擾。」經過一再追問,他才說,這是他對婚姻外所生兒子(外子)的承諾,也是一種保障,不然改天他不在時,繼承可能就會發生爭議。案例二:阿母的遺願。鄭文在說,「重男輕女」是老一輩的觀念,偏偏少子化的今天,仍然有這種食古不化的傳承。陳媽媽育有一男一女,先生還健在,在新北市土城區有一間公寓,市價約6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約210萬元,女兒已經出嫁,兒子則未婚,跟父母住在三房二廳的房子裡。某日,兒子小陳忽然打電話給鄭文在,希望幫他辦理房屋贈與,將媽媽名下唯一房屋過戶給他。經過查詢,土地增值稅約需要10多萬元,契稅加上規費、代書約需15萬元,而且辦理越快越好。當簽約委託時才發現陳媽媽已經癌末,而且醫生說大概只剩下三個多月的日子,聽了讓人鼻酸。鄭文在表示,那時的遺產稅免稅額是1,200萬元,陳媽媽別無長物,只有這間公寓,如果往生,遺產稅「免稅」,另外,增值稅、契稅都是「免稅」,也就是只要付代書費、印花稅、規費,小陳就可以輕鬆繼承這間公寓,根本不用多花這筆15萬元的費用。陳媽媽雖然精神不佳,但還是娓娓道來,指女兒嫁的夫家經濟能力不好,怕到時回娘家來爭取遺產,弟弟會無力招架,所以多花這15萬元,保住這個家也算值得。於是,鄭文在從善如流的把贈與登記完成,很快的把所有權狀交回陳媽媽手上,兩個月後,傳來陳媽媽去世的消息,或許這15萬元的「手尾錢」,幫陳媽媽完成了最後的心願。案例三:養兒妨老? 父母心中的痛!今年新竹輪胎行的暗夜大火,一口氣奪走八個人的性命,原本幸福的三代同堂,被一個缺錢花用,覬覦財產的親生兒子,一夕之間自行毀滅,不勝唏噓。鄭文在表示,類似案例,很常發生在大家的週遭。許多年長的客戶,總喜歡細說他們孝順的兒女有多麼的好,更會數落那個兒女有多麼的不孝,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真實的案例中,總會出現一位很孝順的兒女,一位很讓人擔心的兒女,是最佳的對照組。爸媽很擔心,希望未來的遺產要全部給這位孝順的,一毛錢都不給這位不孝子。一來是對於孝順者的回饋,二來怕家產被不肖子敗光。但這樣的做法偏偏和《民法》第1138及1141條規定有所違背,因為孝順與不孝順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另即使有「遺囑」,也不能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因此,他的建議方法之一,是先透過「公證遺囑」先把未來遺產規劃完成,再來可「逐年贈與」或是「主張買賣」,時間如果夠長,當遺囑上的遺產逐年過戶完成,往生時,遺囑上的遺產已經全數移轉登記完畢,就可以避免特留分的爭議。鄭文在指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管是為「外子」規劃未來保障,為「獨子」爭取權益,或防家產被不肖子敗光,很多時候,都會建議有資產者,儘早為未來的節稅好好規劃,而提早繳稅,入袋為安,似乎也成為財富傳承的一大顯學。文/授權轉載自理財周刊1143期、作者/顏瓊真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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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銷售額仍須申報 營業稅8項錯誤別踩雷
19 Jul 2022

沒銷售額仍須申報 營業稅8項錯誤別踩雷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7.17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單數月為多數營業人申報營業稅季節,業者應留意八項常見錯誤情況,像是誤用前後期統一發票未向國稅局報備,總分支機構間相互借調發票等。圖/本報資料照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單數月為多數營業人申報營業稅季節,業者應留意八項常見錯誤情況,像是誤用前後期統一發票未向國稅局報備,總分支機構間相互借調發票等。官員指出,除誤用、誤借總分支機構發票以外,其他常見錯誤包括漏訂收執聯、無銷售額未申報、誤報進貨發票、重複申報扣抵、漏填留抵稅額書表、外銷品退回未填復運進口等。近期很多營業人打錯發票,其作廢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訂錯發生漏報有效發票銷售額。另最近我國也有不少青年返鄉創業,開設文青咖啡店、早餐店等,官員也表示,新設立且已開始營業並購買統一發票營業人常常沒有銷售額,但實際上仍需辦理營業稅申報,惟營業人往往誤認無銷售額即無須申報,導致被加徵滯、怠報金。依營業稅法規定,業者未報營業稅,逾期30日內每兩日加徵1%滯報金(最高1.2萬元、最低1,200元)。若逾30日未申報則按稅額加徵30%怠報金(最高3萬元、最低3千元)。而營業人也常常誤將不能扣抵進項發票憑證(如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商品等)提出扣抵,或是將可扣抵進項憑證重複扣抵,導致虛報進項稅額。營業人申報書留抵稅額相關欄位漏未填寫或填錯也是常見錯誤,例如與上期金額不符或誤將獨資商號變更前負責人累積留抵稅額轉入變更後負責人。官員表示,近年我國外銷暢旺,但不少營業人外銷貨物且原已申報適用零稅率,但貨物未銷出遭退回國內時,業者必須填寫「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並檢附復運進口證明文件,以免誤報。舉例而言,曾有A店家在疫情無銷售額卻未申報營業稅,而且超過申報期限30日以上,最後國稅局裁罰怠報金3千元;另曾有餐飲業者申報廣告服務費發票,因無法舉證用途,屬於非本業勞務,最後不能抵稅。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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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額改革8月出爐 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11 Jul 2022

扣除額改革8月出爐 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7.11扣除額改革方案中,租金列舉扣除額將轉為特別扣除額,租屋族一體適用。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將提出扣除額改革方案,據悉,至少有兩項扣除額將調整,包括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12萬元,有望擴大租屋族適用範圍,且決定要排富;另因應低利率現況,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將從現行27萬元縮水至25萬元以下,最快8月出爐。本屆朝野立委提出多達40案扣除額修法草案,近期財政部針對扣除額大幅檢討與改革,預計8月中前與行政院討論,8月底向立院提交檢討報告,最快下會期推動修法。據了解,初步有兩大結論,首先將租金列舉扣除額轉為特別扣除額,租屋族一體適用,扣除額擬訂為12萬元,依財政部試算資料,初估稅損為22億元以下。租金特扣額度是比照列舉扣除額12萬上限訂定,主因有太多地下租戶,財政部不敢放太寬;考量通膨因素,金額是否會再上調?知情人士表示,有討論空間。租金特扣額一定要排富,官員說,有些經理人租屋每月5~10萬元,對稅損影響太大。初步擬比照幼兒學前扣除額,申報戶適用綜所稅率20%以上、採用股利所得單一稅率28%、適用基本稅負制(個人境內外基本稅負超過綜所稅負)等三大門檻,符合其一,報稅就不能使用租金特扣額。官員表示,民眾現行僅能適用標準扣除額12萬元或列舉扣除額(租金、捐贈、醫藥費等)二擇一適用,若維持列舉制度,多數弱勢上班租屋族無法適用,本屆立委有6案提出調整租屋提高扣除額必要性,有的建議特扣額上限達30萬元。其次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財政部考慮下修額度,從現行27萬元縮水至25萬元或更低水準,以彌補部分租金扣除額稅損。主因我國近年為低利率時代,以近20年台灣銀行三年期定存利率0.8~2.3%計算,帳戶金額須達1,174萬元~3,375萬元,才能適用到27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顯然額度過高,只嘉惠到高額存款族,考量適當性,擬予以下修。財政部並非首次喊出扣除額改革,2019年上半年曾考慮施行扣除額改革,惟當時綜所稅基在2018稅改後太脆弱,從2016年37.84%下滑到2018年22.27%,因而未推動,但2020年已回升至30.26%,在稅基回穩下,財政部高層說,如要重新考慮扣除額改革,應同步考慮必要性、可行性、適當性等面向。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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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逾百萬 須申報
27 Jun 2022

個人海外所得逾百萬 須申報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6.23官員表示,民眾投資海外商品多有獲利,但海外所得若超過100萬元則要申報個人最低稅負制。圖/本報資料照片所得稅申報期限只到6月底,高雄國稅局表示,近年全球金融表現亮眼,民眾投資海外商品多有獲利,但海外所得若超過100萬元則要申報個人最低稅負制,若國稅局查調資料無涵蓋海外收入,民眾需自行填寫申報。官員指出,我國海外所得指的是境外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個人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台幣100萬元可免申報免計入;但超過100萬元者須全數計入個人最低稅負制試算稅負。若最低稅負超過個人當年度綜所稅,需補繳差額稅款。個人最低稅負計算方式是將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金逾3,330萬元部分、綜合所得淨額、分開計稅股利所得、未上市櫃證交所得及各項個人租稅減免等加總計算,其總額減除670萬免稅額後適用20%稅率,即最低稅負。近年隨投資商品日趨多元化,不少民眾透過金融機構投資海外金融商品或資產(像是基金、債券、國外股票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等),其投資收益不管是基金配息、買賣價差資本利得等皆屬海外所得。官員指出,如果民眾前一年度個人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明顯超過100萬元申報門檻,在報稅時,即使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未涵蓋其海外投資商品獲利,民眾也要自行補報。實務上,只要民眾是透過國內銀行投資海外金融商品,國稅局事後可拿到銀行資料勾稽,輕鬆抓出漏報海外收入者。舉例而言,A依照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課稅,綜所淨額約100萬元、綜所稅額約8萬元。但國稅局查核後,發現A當年度還有海外基金利息50萬元(利息所得)、獲配海外股票股息50萬元(營利所得)及贖回海外基金的資本利得1,300萬元(財產交易所得)。經試算後,A個人最低稅負約166萬元,需補繳約158萬元,加上短漏報裁罰漏稅額0.4倍罰鍰,總共連補帶罰要繳約220萬元稅款。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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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法律/聘僱僑外生 查驗三證件
20 Jun 2022

新聞中的法律/聘僱僑外生 查驗三證件

2022/06/19 23:25:13經濟日報 陳信瑜 僑外生來台求學,為了賺取學費常會打工,而雇主聘僱外籍學生從事工作,應該確實查驗其「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正本,確認是否為本人,並且留意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而雇主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的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處罰15萬元以上、最高至75萬元罰鍰。 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近期接到不少詢問是否可以聘僱僑外生的電話諮詢,許多雇主對於聘僱僑外生的程序有疑問,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來台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入學後即可向學校機關申請工作許可。 聘僱僑外生程序較為單純,查驗三證件與注意工時最為關鍵。檢查學生之「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並核對證件上的基本資料、居留時間、居留事由、工作許可期限,並拍照存證,如逾有效期間,雇主切勿僱用。 學生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為六個月,屆期前學生可重新申請工作許可,雇主聘僱時必須注意效期以免誤聘許可失效之學生。雇主可至勞動部「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即時線上查驗學生工作許可情形;居留證合法與否可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 雇主聘僱外籍學生也須注意其打工時數,除了寒暑假外,依就服法第50條規定,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若雇主一時不察使學生工作超過時數,涉及違反就服法第50條及第57條第9款,可能會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若雇主不慎聘僱到許可失效的外國人,依就服法將處15萬元至75萬元之高額罰鍰。 此外,因COVID-19疫情,外籍移工引進趨緩,所以常發生民眾因親屬需照顧,在未仔細查核身分的情況下,不慎僱用非法外籍移工,故提醒雇主聘僱移工前務必謹慎,以免受罰。 依就服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之外國人,因此,民眾僱用逃逸外勞或他人合法申請的移工,均已違反該項規定,將裁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犯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聘用移工,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切勿因小失大。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合法移工利用下班時間打工兼差,而民眾常也以為既然是「合法」移工,遂予以聘僱,卻不知使用別人所聘僱的移工從事工作,也屬違規。 提醒雇主,聘僱外國人原則上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聘用,另如遇新住民應徵工作時,應請其提供「依親居留」的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正本」,或身分證「正本」,外籍學生則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正本,謹慎確認身分並拍照保存查證過程後始得聘用,以免觸法。(本文由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口述,記者楊文琪採訪整理)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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